星光榜 / 詹姆斯·麦迪逊
星光人物档案 · 跨时代榜

詹姆斯·麦迪逊

詹
詹姆斯·麦迪逊James Madison新星 T5
美国宪法之父,起草联邦党人文集与权利法案
星光编号SL-3832
暂评5.51
年代 / 领域1751-1836 · 宪法设计
状态含 3 项暂估

人物简介

James Madison · 1751-1836 · 宪法设计

詹姆斯·麦迪逊参与美国制宪与《权利法案》的形成,也写作宗教自由和共和制度论述。

麦迪逊参与1787年制宪和批准辩论,与汉密尔顿、杰伊共同撰写《联邦党人文集》,随后在国会提出权利修正案。此前,他已通过匿名请愿文本反对弗吉尼亚宗教税。这些制度与文本产生于仍容纳奴隶制和政治排除的社会,公共权利主张与实际适用之间存在明显界限。

提出弗吉尼亚方案奠定宪法框架,合著《联邦党人文集》85篇中的29篇论证批准宪法,后在国会推动通过权利法案十条修正案

公开来源

更新于 2026-09-15

评分详情

已评估 3 组贡献,仍在补充。

暂评5.51已评估贡献
评估范围

本轮当前已列3项有限研究账;M与归功份额为可修订判断。未覆盖内容和未核清的负面作用不按零处理,具体缺口见逐项说明。

其中 3 项仍含暂估信息,具体缺口见对应贡献。

计算方式

先看人物评分的简单例子 →

Q = 10^(M/2) − 1;Lᵢ = aᵢ × Qᵢ;L = Σ Lᵢ;S = 2 × log₁₀(1 + L)。

M 表示成果量级,a 表示个人分配份额。每项单项折合分只能用于观察单项尺度,不能直接相加;可相加的是按个人份额分配后的个人亮度。

本次计算的总亮度为 570.939573。

逐项贡献明细

点击成果可查看评分依据、共同贡献分配与来源。

3 项可见
制宪、批准运动与《联邦党人文集》论证OUT-SL3832-1787-1788-CONSTITUTION-RATIFICATION-FEDERALIST · 1787–1788 · 缺证暂估6.514%248.81911743.5806%4.80

参与形成更强联邦框架,并以共同文章系统论证其结构与批准。

M 的依据
跨州国家框架与系统公共论证是高范围制度/文本成果,但奴隶制妥协、权利与代表排除、联邦权力风险均属原始结构直接局限,已进入M。
个人份额的依据
詹姆斯·麦迪逊 .14;亚历山大·汉密尔顿 .10;约翰·杰伊 .03;制宪会议代表与起草委员会 .27;各州批准会议与公共论辩参与者 .16;共和宪政、殖民自治与邦联前史 .17;未解析份额 .13。份额为可修订研究判断。
重叠处理
合并1787制宪参与、1787–88批准运动与《联邦党人文集》写作为同一宪政设计/论证终态;不领取美国后世全部民主、判例或国家发展。

共同贡献分配

  • 詹姆斯·麦迪逊 · 14%
  • 亚历山大·汉密尔顿 · 10%
  • 约翰·杰伊 · 3%
  • 制宪会议代表与起草委员会 · 27%
  • 各州批准会议与公共论辩参与者 · 16%
  • 共和宪政、殖民自治与邦联前史 · 17%
  • 未解析份额 · 13%

补充资料或质疑本项 →

待补:具体文章作者性、条款和妥协未逐件核;反联邦主义与被排除群体原始材料需补

《反对宗教税评议与抗议书》的公共论证OUT-SL3832-1785-RELIGIOUS-ASSESSMENT-REMONSTRANCE · 1785 · 缺证暂估5.628%176.38805630.8943%4.50

以系统公共文本论证宗教实践应由理性与信念而非国家强制指引,并服务具体反assessment请愿。

M 的依据
该文本具有独立法域、对象和公共论证终态,区别于1789–91联邦权利法案,估M5.6;M按文本范围和规范增量判断,不因Madison个人份额较低重复折扣。
个人份额的依据
詹姆斯·麦迪逊 .28;乔治·梅森 .10;乔治·尼古拉斯 .06;弗吉尼亚反宗教税请愿者与组织者 .18;Alexandria原始印刷传播链 .08;弗吉尼亚宗教自由与权利前史 .18;未解析份额 .12。份额为可修订研究判断。
重叠处理
只计约1785年反对弗吉尼亚General Assessment bill的匿名请愿/公共论证及同期传播;不领取Jefferson宗教自由法案的作者性、表决结果或美国后世宗教自由全部实践。

共同贡献分配

  • 詹姆斯·麦迪逊 · 28%
  • 乔治·梅森 · 10%
  • 乔治·尼古拉斯 · 6%
  • 弗吉尼亚反宗教税请愿者与组织者 · 18%
  • Alexandria原始印刷传播链 · 8%
  • 弗吉尼亚宗教自由与权利前史 · 18%
  • 未解析份额 · 12%

补充资料或质疑本项 →

待补:未核完整签名册、县级请愿分布与最终表决;文本实际影响不能从后续法案通过反推

1789修正案提案与权利法案立法过程OUT-SL3832-1789-1791-BILL-OF-RIGHTS · 1789–1791 · 缺证暂估6.113%145.73239925.5250%4.33

把分散权利要求带入第一届国会并形成可批准的联邦修正案程序。

M 的依据
十项修正案形成可持续解释和争论的联邦权利文本;当时仍存在奴隶制、性别和原住民排除,未把文本视为普遍权利已实现。共同过程由预算另分。
个人份额的依据
詹姆斯·麦迪逊 .13;第一届美国国会与起草委员会 .31;各州立法机关与批准参与者 .24;反联邦主义与权利保障倡议前史 .18;英美权利与州宪法前史 .08;未解析份额 .06。份额为可修订研究判断。
重叠处理
计Madison提出修正案、众议院17项、参议院合并12项及1791十项批准的集体立法终态;不把后世司法解释、执行或所有权利实现归给他。

共同贡献分配

  • 詹姆斯·麦迪逊 · 13%
  • 第一届美国国会与起草委员会 · 31%
  • 各州立法机关与批准参与者 · 24%
  • 反联邦主义与权利保障倡议前史 · 18%
  • 英美权利与州宪法前史 · 8%
  • 未解析份额 · 6%

补充资料或质疑本项 →

待补:提案原稿、两院修改和州批准档案未逐项核;后世适用不回灌

未计入的项目与原因(3)
  • MADISON-PRESIDENCY-WAR-OF-1812 · 总统任期与1812年战争:国家档案称外交抗议和禁运失败后带领美国进入战争;伤亡、原住民、跨国和政治后果不可分,未做净正判断。
  • MADISON-SLAVERY-OWNERSHIP-AND-ESTATE · 奴役持有与Montpelier经营:继承并持有100多名被奴役者且未遗嘱释放,劳动支持公共事业;作为直接伤害与宪政生产条件公开,不把被强迫者包装成正预算贡献。
  • MADISON-SECRETARY-OF-STATE-EMBARGO-AND-PARTY-POLITICS · 国务卿、禁运与党派组织:只有生涯概述,缺具体政策链与净后果。

下载原始公开 JSON ↘ · 未取整数值与计算口径保存在文件中